玻璃器皿在检测工作中操作频率高,也是实验室里常用常损的易耗品。在日常工作中,熟练各类玻璃仪器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,不仅能有效保证工作效率,还能帮助实验室规避风险、降低损耗。
1.
主要用途:用作物质的反应器;溶解、结晶某物质;盛取、蒸发浓缩或加热溶液;盛放腐蚀性固体药品进行称重。
使用注意事项:加热时应置于石棉网上,使其受热均匀,一般不可烧干;避免猛烈加热,避免反应溅出。
2.
主要用途:代替、等作气体发生的反应器;因震荡方便,用作中和的反应器;用作蒸馏装置的接受器等。
使用注意事项:除与烧杯相同的要求外,磨口锥形瓶加热时要打开瓶塞,非标准磨口要使用原配瓶塞。
3.碘瓶
主要用途:用于碘量滴定法或其它生成挥发性物质的定量分析。
使用注意事项:除与烧杯相同的要求外,磨口锥形瓶加热时要打开瓶塞,非标准磨口要使用原配瓶塞。
4.圆(平)底烧瓶
主要用途:加热及蒸馏液体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一般避免直火加热,隔石棉网或各种加热浴加热,溶液不超过烧瓶体积的1/2。
5.圆底蒸馏烧瓶
主要用途:用于液体蒸馏或分馏物质;也可作少量气体发生反应器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一般避免直火加热,隔石棉网或各种加热浴加热,加热时液体量不超容积的2/3,不少于容积的1/3。
6.凯氏烧瓶
主要用途:消解有机物质。
使用注意事项:置石棉网上加热,瓶口方向勿对向自己及他人。
7.洗瓶
主要用途:装纯化水洗涤仪器或装清洗溶液。
使用注意事项:塑料洗瓶只能用于清洗,不能储存溶液,因为溶液可能会对瓶体进行腐蚀,弱酸弱碱没关系,有些有机物可能会使洗瓶受到影响。
8.量筒、量杯
主要用途:度量液体体积,量取一定体积的液体使用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加热;不能在其中配制溶液;不能在烘箱中烘烤;操作时要沿壁加入或倒出溶液。
9.容量瓶
主要用途:配制准确精度的溶液或定量地稀释溶液。
使用注意事项:非标准的磨口塞要保持原配;漏水的不能用;不能在烘箱内烘烤,不能用直火加热,可水浴加热。
10.滴定管(25、50、100mL)
主要用途:用来准确放出不确定量液体的容量仪器;分为酸式滴定管与碱式滴定管两种。
使用注意事项:滴定管下端不能有气泡;活塞要原配;漏水的不能使用;不能加热;不能长期存放碱液;碱式管不能放与橡皮起化学作用的滴定液。
11.微量滴定管(1、2、3、4、5、10mL)
主要用途:微量或半微量分析滴定操作。
使用注意事项:只有活塞式;其余注意事项同滴定管。
12.自动滴定管
主要用途:自动滴定;可用于滴定液需隔绝空气的操作。
使用注意事项:除有与一般的滴定管相同的要求外,注意成套保管;另外,要配打气用双连球。
13.移液管
主要用途:用来准确移取一定体积溶液的量器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加热;上端和尖端不可磕破。
14.刻度吸管
主要用途:用于准确移取各种不同量的液体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加热;上端和尖端不可磕破。
15.称量瓶
主要用途:矮形用作测定干燥失重或在烘箱中烘干基准物;高形用于称量基准物、样品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可盖紧磨口塞烘烤,磨口塞要使用原配。
16.:细口瓶、广口瓶
主要用途:细口瓶用于存放液体试剂;广口瓶用于装固体试剂;棕色瓶用于存放见光易分解的试剂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加热;不能在瓶内配制在操作过程放出大量热量的溶液;磨口塞要保持原配;放碱液的瓶子应使用橡皮塞,避免时间长打不开。
17.滴瓶
主要用途:装盛少量需滴加的试剂;需要避光保存时用棕色瓶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加热;不能在瓶内配制在操作过程放出大量热量的溶液;磨口塞要保持原配;放碱液的瓶子应使用橡皮塞,避免时间长打不开。
18.长颈漏斗、短颈漏斗
主要用途:长颈漏斗用于定量分析,过滤沉淀;短颈漏斗用作一般过滤。
使用注意事项:长颈漏斗在实验中可加入液体,使用中要注意漏斗末端插入液面以下,防止生成的气体从长颈漏斗中逸。
19.分液漏斗:滴液、球形、梨形、筒形
主要用途:分开两种互不相溶的液体;用于萃取分离和富集(多用梨形);制备反应中加液体(多用球形及滴液漏斗)。
使用注意事项:磨口旋塞必须原配,漏水的漏斗不能使用。
20.试管:普通试管、离心试管
主要用途:定性分析检验离子;离心试管可在离心机中借离心作用分离溶液和沉淀。
使用注意事项:硬质玻璃制的试管可直接在火焰上加热,但不能聚冷;离心管只能水浴加热。
21.比色管
主要用途:比色、比浊分析,可用于粗略测量溶液浓度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可直火加热;非标准磨口塞必须原配;注意保持管壁透明,不可用去污粉刷洗。
22.冷凝管:直形、球形、蛇形、空气冷凝管
主要用途:用于冷却蒸馏出的液体,蛇形管适用于冷凝低沸点液体蒸汽,空气冷凝管用于冷凝沸点150℃以上的液体蒸汽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可聚冷聚热;注意从下口进冷却水,上口出水。
23. 抽滤瓶
主要用途:又称布氏烧瓶,用于对溶液作减压过滤操作。
使用注意事项:属于厚壁容器,能耐负压;不可加热。
24. 表面皿
主要用途:适用于化验室做定量分析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可直火加热,直径要略大于所盖容器。
25.研钵
主要用途:研磨固体试剂及试样等用;不能研磨与玻璃作用的物质。
使用注意事项:不能撞击;不能烘烤。
26.干燥器
主要用途:保持烘干或灼烧过的物质的干燥;也可干燥少量制备的产品。
使用注意事项:底部放变色硅胶或其它干燥剂,盖磨口处涂适量凡士林;不可将红热的 物体放入,放入热的物体后要时时开盖以免盖子跳起或冷却后打不开盖子。
27.垂熔玻璃漏斗
主要用途:过滤。
使用注意事项:必须抽滤;不可聚冷聚热;不能过滤氢氟酸、碱等;用毕应立即洗净。
28.垂熔玻璃坩埚
主要用途:重量分析中烘干需称量的沉淀。
使用注意事项:必须抽滤;不可聚冷聚热;不能过滤氢氟酸、碱等;用毕应立即洗净。
29.标准磨口组合仪器
主要用途:有机化学及有机半微量分析中制备及分离。
使用注意事项:磨口处勿需涂润滑剂;安装时不可受歪斜压力;要按所需装置配齐购置。